德國斯普朗格(Eduard Spranger),是文化學派教育目的的代表人物,認為教育的任務是使個人人格在社會文化中獲得發展及完成,教育是培養個人人格的一種文化活動。
- 提倡教育愛及愛的教育,深深影響現代之教育
- 教育愛的無私性:是在說明教育愛是不求回報的,教師將教育愛奉獻出來,所 期望的是對學生有所幫助,而且是惠及全體學生,具有「公眾性」,並不是限 於少數的幾個人
- 教育愛是教師發自內心的感情:這種愛具有一股暖流,他在其所著「天生的教 育家」一書中說:「只有在愛的溫度裡,教育才能成功,影響人的內心,在教 師與學生相處的時候,愛的力量透過情感而發出光芒!」
- 教育愛具有在教育關係中搭橋的功能:教育愛架起了師生關係中的一座橋樑, 以達到教育溝通的目的。尤其是教育的意向,可以透過這座橋樑來溝通,而完 教育目的
- 教育愛是一種完美:因為教育愛是教師全心全意的付出,所以它具有完整性, 是一種完美。而且它是與道德發生關聯的,可說是在追求道德的完美
- 教育愛負有喚醒的功能:教育是一種喚醒作用,使人的內在性或內在能力發展出來。透過它可以使學生的內心有深切的期望,就學生而言,這方面的真正價值是追求圓滿
- 教育施為只有透過愛,教育才有可能:教育的特性是以愛為基礎,即是「愛的精神」的表現,它來自一個人的內心,並由內心向外發展,而且具有很深的意義
- 文化的六種理想價值及人格類型:
- 真理(Truth):理論型(哲學家、科學家)
- 利益(Utility):經濟型(企業家)
- 美感(Form and Harmony):審美型(藝術家)
- 愛情(Love):社會型(教育家、慈善家)
- 權力(Power):政治型(政治家)
- 至善(Unity):宗教型(宗教家)
- 每個人都同時包含上述六型,只是其中某一型可能特別發達明顯,或極為缺乏,就如同骰子的六個面一般
- 斯普朗格將人類精神活動分為四大類:
- 普遍精神:社會中人與人共同生活而普遍存在的精神,例如國家精神、組織精神
- 客觀精神:由文化所形成的客觀材料,例如文學、藝術
- 規範精神:由群體共同理想所形成的價值規範,如道德、法律
- 主觀精神:即在個人主觀心靈中,價值容受力與價值構成力的先天規範
- 這四種精神類型比之於亞里斯多德的「四因說」,即構成整體教育活動的動力因(普通精神)、材料因(客觀精神)、目的因(規範精神)和形式因(主觀精神)。其精神類型的觀點,使教育不侷限在學校中,社會中的各種精神都是教育的力量
資料來源:http://edu-exam-note.blogspot.tw/2012/02/eduard-spranger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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