盧梭 (Jean-Jacques Rousseau , 1712-1778 )
盧梭是法國著名的教育學家、思想家以及文學家。
他也是影響現代社會民主制度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。
他小時候命運坎坷,長大後即專力於著述,曾因言論不容於政府,而先後流亡於美國和瑞士。
他主張人權平等,崇尚自然,所以其言論和著作多為控訴社會的不平等。
盧梭在教育方面有一稱號為“教育史上的哥白尼”。
他在其著作《愛彌爾》(Emile)一書中提到,教育的唯一目的是造就人,不是政治人,也不是社會人,而僅僅是人。
但如何造就人,他主張“返回自然”,而在這條“返回森林”的道路上,孩子要靠成人用手領著。
他仍然沒有發現新的精神資源或發現孩子,仍然把兒童看作是未來的人,而不是人本身。
另外,他還有「自然主義之父」之稱。
他所提出的自然主義教育理念,是以兒童中心取代了成人中心、課程中心的想法。
其學說最重要的理念就是「返回自然」,力除成人世界中加諸於兒童身上所有不合理的束縛。
值得一提的就是著作當中的《愛彌兒》是盧梭最重要的教育著作,它是一本教育小說,是盧梭對兒童教育的看法。
書中將愛彌兒的教育分為四期,分別是嬰兒期(0-2歲)、兒童期(3-12歲)、青年前期(12-15歲)、青年期(15-20歲),各期各有發展重點和注意事項。此外,亦有提及女子教育,但盧梭認為女子的教育就是應以順從、迎合、取悅男人為天職。
教育思想
(一)順應自然的教育法則,以兒童為本位:
尊重兒童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並非縮小的成人。了解個別差異,進行因材施教。
(二)直觀教育的原理:
認為兒童只有依據具體事實去了解事物的能力,12歲以前不能有文字課程。
(三)人性本善的理念:
教育並不是傳授新內容,而是對兒童既有的內容加以保護和誘導。
(四)愛彌兒一書的教育內容
愛彌兒一書中的開卷首句:「上帝創造萬物皆善,因人之干擾而變壞。」
書中的主人翁愛彌兒是一個男孩的名字,盧梭為愛彌兒安排規劃由出生到成長的一切教育方式。
依年齡區分為五篇
1.出生到五歲—身體養護期
(1)以幼兒身體養護為主,父為教師,母為褓母,母親應親自哺乳,不可用包布巾來束縛幼兒,
多給幼兒接近大自然的時光。
(2)社會生活方面,認為不宜群居,應遠離都市到鄉村生活。
2.五到十二歲—感官教育期
(1)注意直觀的經驗,不給書本教育。
親身體驗生活的真實狀況,觀察大自然的一切變化。
(2)行為的訓練,靠自然的結果給予教育,是為「消極教育」,順著自然法則教育子女。
3.十二到十五歲—理性與手工教育期
(1)具有理性判斷的能力,又稱為理性時期。
(2)培養學習知識的好習慣和謀生技能。
(3)以實務的認識重於書籍的背誦。
4.十五到二十歲—感情教育期
(1)盧梭稱此期為「社會的誕生」,是人生真正開始生活的時刻。
(2)學習愛與友誼的關係,接受感情和道德教育,發展出良善與合群的好習性。
(3)教育成人與教育幼兒的方法完全相反,應把各種危害神秘的事告訴他,
教師和學生應如同朋友般交談、互信。
(五)女子教育
1.愛彌兒長大成人後,娶了一個扮演好妻子角色的蘇菲。
2.認為女子必須對丈夫忠心,態度謙遜,善於料理家務,會彈琴吟歌跳舞。
3.認為女子不必研究高深學問,卻需有取悅男子的能力。
4.女子從小就應學習忍耐,服從男子的判斷,接受宗教的信條。
教育貢獻
(一)以幼兒為中心:
認為幼兒不是成人的縮影,就是應以幼兒為中心。
(二)打破形式的教育方式:
形式化的教育,無法提供幼兒真正的經驗,只有直觀的態度,
才能讓幼兒擁有了解和掌握週遭環境的成就與快樂。
(三)啟迪幼教思想:
影響十八、十九世紀的教育哲學家,美國教育家杜威將盧梭的思想譽為「教育史上的哥白尼」。
(四)自然主義思想的創始人。
對盧梭的批評
(一)遠離社會接近自然:
主張愛彌兒在十二以前應離開社會在自然中成長,是不可能也不恰當的。
(二)消極的道德教育:
主張採用自然結果的懲罰。
(三)不接受課本書籍的教育:
若十二歲前的愛彌兒是不能有文字課程的,抹殺教師和書籍功用的觀念。
(四)主張男女教育不平等,忽視女子受教育權。
(五)一對一貴族式的教育。
名言
◎我未必是出類拔萃,但我一定是獨一無二的。
◎教育乃是人類作為一種創造的動物,本著理性與自由,來自我形塑成人的活動。
◎贏得時間,不如失去時間。
◎犯錯不需要覺得恥辱,但是犯錯如果不知道要悔改,那這個人必定無恥之徒。
◎沒有經驗就沒有學習。
◎人們說生命很短促的,我認為是他們自己使生命那樣短促的 。
◎讀書不要貪多,而是要多加思索;人之所以犯錯誤,不是因為他們不懂,而是因為自以為什麼都懂。
◎上帝創造萬物皆善,因人之干擾而變壞。
◎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點 - 是在摧殘幼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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